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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NTP 新書: 時報文化《一次看穿都更×合建契約陷阱》小心!都更「陷阱」受騙簽下第二份協議


【CWNTP 應瑋漢 cwnkent88@gmail.com】范老先生住在台北市松山區一間老屋,建商欲辦都更來到家裡整合土地,范老先生因為年事已高,只想在老房子裡安享天年,故不同意都更改建。不過范老先生的兒子卻想換住新屋,於是和建商花了好大的力氣,終於說服范老先生參加都更,雙方簽訂「協議合約書」。
范老先生和建商簽的「協議合約書」,內容雖然不多,不過攸關范老先生可分配房屋、車位及找補的規定,大致都寫在裡面,其中包括范老先生依照權利變換計畫所載可選配的權利價值、想要選配房屋及車位的樓層與編號、依約應找補的金額,以及依約可領取的補償費、建材保證、誤差找補方式等。
原本依照權利變換計畫的記載,范老先生更新後可選配房屋及車位的價值為三千七百萬元,但他想選兩間房屋,一間自住、一間留給兒子,因此超額選配達四千六百萬元。可是范老先生不想找補這九百萬元,建商當然不同意,雙方談了好幾個月,最後建商終於答應,合約上所記載范先生依約應找補的金額為零元。
其後,都更案終於核定通過,范老先生一家也依照建商的通知搬遷出去。有一天,建商通知范老先生領取搬遷租金,當天因為兒子外出上班,因此范老先生自己到建商那裡領取租金。建商一次交付半年的租金,不過卻當場說要要配合都更程序,又要范老先生另簽一份合約。范老先生看了一下,似乎和當初簽的合約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由於范老先生年紀已大而且不疑有他,因此沒有多加細看就簽了。
回到家中,兒子看到范老先生簽的合約,分配的房屋雖然完全相同,車位編號則有不同,但重點是找補金額竟然變成九百萬元,一看差點昏倒;隔天立刻衝到建商的公司質問,然而建商卻不予置理。於是范先生趕緊尋求律師協助,律師隨即代為發函向建商表示基於受詐欺而撤銷范老先生第二次簽的協議書。幾經數度協商,建商終於願意返還范老先生第二次簽署的協議書正本。不過范家始終擔心建商還留有影本,將來分配不知是否會再生變。
蔡志揚律師表示,雙方只要約定一定的合建條件,不論條文多寡、約定內容繁簡,就可成立「都更合建契約」,也就是「私約」。實務上不乏地主與建商僅就房屋及車位分配,約定幾個最重要的條款,內容往往僅有一張A4大小的紙,其餘都依照政府核定發布的權利變換計畫辦理。這樣的做法並無不可,不過權利變換計畫對於雙方的私權規範究屬有限,建議地主簽立的「都更合建契約」,較為周全。
本案政府核定的權利變換計畫內容,實際上沒有依照契約上所約定的分配條件登載(僅有其中一間房屋和一個車位),通常是基於不便公開或其他原因,這時合約就應該明確約定將來如何移轉,以及可以確保分配的方式。本案透過律師協助,約定建商應於一定的時期內變更權利變換計畫,讓地主多選配的分配單元及車位可以登載在權利變換計畫書中,將來辦理權利變換登記時則可確保分配無虞。
常聽聞都更或合建案中有老人家遭騙簽同意書或合約的情形,應特別注意,簽訂合約前最好也尋求律師的專業協助。合約通常一式兩份,但有時建商卻藉故不給或要收回合約,本案幸好范老先生有拿回一份,因此得以發現受騙。如果是受詐欺簽立的合約,可依民法規定撤銷,甚至提告刑事詐欺罪。不過要注意,應於發現詐欺後之一年內提出。

( 華人世界時報 -電通中心 CWNTP.NET) ( 流行電通 FASHION 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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