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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NTP 藝文: 第七屆myfone行動創作獎開跑 簡訊、鈴聲、微電影 創意、角力、龍虎鬥 勇敢追夢 為夢想而「改變」





【華人世界時報 CWNTP 應瑋漢】 


第七屆myfone行動創作獎開跑
簡訊、鈴聲、微電影   創意、角力、龍虎鬥
勇敢追夢  為夢想而「改變」

全國徵件量最大的藝文比賽,myfone行動創作獎第7屆正式開跑了! 每一年的myfone創作都能貼切反映當年議題,徵選出來的作品不但在網路上熱門引用轉傳,也成為社會觀察的重點!今年myfone行創獎延續鑽石的評審陣容,簡訊組由大師級的余光中、廖玉蕙、詹宏志、平路、王文華擔綱,鈴聲組由黃舒駿、侯志堅、雷光夏領軍,微電影組則有小野、戴立忍,以及今年新加入陣容的紀錄片大導演楊力州,今年微電影主題是「改變」,鼓勵大家走出自我侷限,改變從自我做起!同時,為了鼓勵參賽者,更首度與今年最夯的通訊軟體M+合作,將不定期推出好禮大放送活動!從4月18日起到7月11日止,歡迎各路英雄好漢,一起共襄盛舉,預料將再度掀起全民瘋創作的高潮,網路上甚至已經出現過去得獎常勝軍出版「簡訊文學獎攻略」,指導大家如何創作得獎的奇特現象。

在今天(18日)記者會現場,面對網路上出現「簡訊文學獎攻略」,評審老師們坦承壓力大,但是也嗆聲說不怕參賽者來挑戰,平路表示「簡訊文學本來就是文字的編碼與解碼過程,請他們放膽過來,盡量投稿。」廖玉蕙自爆「家書」中提到的「金孫!阿公會努力復健,絕不在你的婚禮上坐輪椅。」指的就是她自己對小孫子的感想,可見簡訊可以從生活中信手拈來,另外,現場主持人王文華妙語如珠,猛虧黃舒駿面對個人或團體合作的關係從來沒有超過6年,卻可以一路走來力挺myfone行動創作獎,黃舒駿更打趣地說,他今年不僅要當評審,更要用兒子第一次走路的影片,來參加「微電影組」的比賽,對於今年微電影的主題「改變」,戴立忍不想對參賽者有任何建議或期許,只想被電影感動,而楊力州發現,只要自己改變,世界就跟著變,他表示「自己學紀錄片,發現很多紀錄片創作者都非常左派又憤怒,連開車迷路時,都覺得往左走就對了!後來思考除了憤怒,是不是有另外元素?直到把「幽默」加入,發現要講的議題,就可以深入進去。」

微電影 為夢想而「改變」 
myfone行創獎至今已經邁入第7年了,每一年的創作都反映當代議題,去年以「感動」為主題,收到201件作品,今年因為歐債、物價、核安、恐怖爆炸事件、大自然反撲、退休金等問題,讓很多人都在期待今年有什麼樣的改變,包括政府能為我們改變些什麼?公司老闆又能為我們創造些什麼?還有對家人朋友間的期待?不過,在我們要求別人改變的同時,卻往往忽略了「自己本身應該可以做些什麼改變」,因此,今年myfone行創獎「微電影」組就以「改變」作為出發,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秘書長阮淑祥表示「許多人面對逆境覺得很悶或挫折時,常常期待別人,為我們做些改變,但可能甚麼都不會發生,希望大家不要再做觀察者或指責者,所有的改變都應該從自己跨出第一步開始,才能對周遭產生改變的力量!」

去年初試啼聲的微電影組,以「感動」為題,大獲好評,參賽者影片類型,不論是親情、愛情,還是遊民、流浪動物等題材,都在短短五分鐘內陳述理念,以「不能沒有你」獲頒金馬、亞太影展等多座國際獎項的最佳導演戴立忍,回憶起去年應邀評審的過程,從一開始認為企業辦獎難免帶有商業色彩,到實際參與後,認同myfone行動創作獎是真正鼓勵創作的園地,他表示「希望大家要對自己誠實,不要揣測評審的偏好或為了創作而做,藉由"改變"勇敢表達自我的社會期待。影片要能清楚傳達自己的主張,舉凡對生養環境的的觀察與反省、對生活世界的好奇與探究,都是藝術創作賴倚的泉源;斷了這條臍帶,無論再華麗精美的技巧,都無法遮飾作品的空洞與蒼白。」此外,他也提醒創作者,須留意製作過程的嚴謹,期待今年有更多內涵豐富且製作精良的好作品!

另外,在去年201件徵件作品中,紀錄片就有55件,因此在今年的評審中,除了有小野、戴立忍擔任外,還特別邀請長期致力於拍攝紀錄片,屢獲國際影展肯定的導演楊力州,加入評審陣容, 楊力州以紀錄片《被遺忘的時光》、《青春啦啦隊》感動無數人,並喚起大眾關注老人議題,他表示「對於年輕的創作者而言,也許預算有限、故事簡單、器材簡陋,但是微電影的「微」與「小」,只有在最不重要的影片長度上面,而創作的企圖心與感動力都必須是巨大的。」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希望透過這三位在各自領域有傑出表現的評審,以不同角度與面向,選出今年最受期待的作品。
台灣大哥大基金會長期推動影像教育,更鼓勵年輕學生加入創作行列,像去年微電影首獎就是由學生組奪下,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今年還特別邀請他們一起參與投入「i 無限」公益微電影的拍攝,包括以《Run》得到首獎的導演賈立傑,為肯愛協會拍攝公益微電影《11點的秘密》;以《三角戀》得到二獎的導演蘇敬仁,為救助協會拍攝《拜耶穌的阿嬤》;《三角戀》的演員張歆浤,為得勝者教育協會拍攝《標籤少女》,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秘書長阮淑祥表示「希望建立myfone行創獎、數位營的人才庫,長期合作,一起協助公益團體,跨入影音募款的時代浪潮。

簡訊文學 名師示範
簡訊作品向來將無限情感,化為短短幾字,卻說到心坎裡,去年簡訊情書組首獎「你愛我,她知道嗎?」短短7字犀利說出小三心情;家書組首獎「兒子:既然上網吃到飽,晚餐我就不煮了!」點出現代父母對於孩子沉溺網路的無奈;生活筆記組首獎「問診變得好難,病患不能言語,外傭不知所云,家屬不見人影。」一針見血道出高齡化社會現象,引發廣大共鳴,更讓今年徵件作品備受期待,重量級評審群,今年也再次拋磚引玉,期待激起更燦爛的文學火花,名師示範如下:

余光中
「家書」:母親,感謝你送我的這一副牙齒,一直耐用至今,否則這世界我怎麼消化得了
「情書」:不要再買了。LV,只是Love的一半。
「生活筆記」:分秒必爭嗎?當心輸掉了歲月。


廖玉蕙
「家書」:金孫!阿公會努力復健,絕不在你的婚禮上坐輪椅。
「情書」:老伴兒,誰敢說你是一事無成,你不是每天都陪我散步!
「生活筆記」:華光社區被夷為平地,政府說是要再造經濟光華,小市民卻只見現場一片凌亂,
花落光隱、鳥盡弓藏。
平路
「家書」:兒啊,我在失物箱裡,毋須他人協尋,我耐心等...只等著你,你可有時間過來認領?
「情書」:大火不能熄滅,眾水也不能淹沒,這信箱繼續存在,我倆愛情的證據就寫入永恆。
「生活筆記」:心緒源源上傳,盼你即時下載。

王文華
「家書」:成功、失敗,都會落幕。贏家、輸家,都要回家。
「情書」:幫你泡一杯熱咖啡,虹吸出我倆酸苦的好滋味。
「生活筆記」: 快樂是快的,幸福是慢的。快樂是動詞,幸福是形容詞。快樂是天氣,幸福是氣候。快樂是宵夜,幸福是早餐。快樂來自做了某件事,幸福來自什麼都不做。


原創歌曲鈴聲 期待全新的「不一樣」
鈴聲作品向來非常多元,歷年的參賽作品從B-box、搖滾、爵士、到台語流行、中國的「宮商角徵羽」、嗩吶甚至軍歌各種曲風都有,今年鈴聲組仍由黃舒駿、侯志堅、雷光夏擔綱評審,百忙之中,特地抽空回來台灣參與這次行創獎開跑記者會的黃舒駿表示,過去評審的經驗中,會發現參賽者慣性模擬去年的得獎作品,他期許今年會看到全新,真正「不一樣」的原創歌曲鈴聲。

侯志堅也認為,最近這兩三年的參賽者,有越來越多追尋上屆得獎者的作品類型,雖然能體會參賽者想要得獎的戰略思考方向,但是希望戰略不要凌駕於原創精神之上,另外他發現,在音樂軟體發達的現代,很多年輕人創作的歌曲鈴聲偏向利用軟體素材速成拼貼,不像過去音樂人用各種樂器札實的創作歌曲,希望在今年作品中能看到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的參賽者作品。

雷光夏指出,在評審作品時,她會非常注重作品的專業度,但是也坦承專業度有時會犧牲參賽者初生之犢的創作張力,所以期待能在今年能看到將兩者緊密融合的作品,並且也向參賽者喊話,希望大家挑戰沒有人使用過的音樂格式!


名師講座 為參賽者加持功力
舉辦第7年的myfone行動創意獎,由於活動結合當代意識,每年投稿作品皆與社會氛圍緊扣,可即時反映當代社會現象,所以備受各界矚目與期待,為了讓有心參賽的朋友,更了解如何創作,並由各領域創作大師分享創作經驗,今年將有重量級講座,包括「微電影」有勇奪去年金鐘獎7項大獎「我可能不會愛你」導演瞿友寧、「青春啦啦隊」楊力州,「簡訊文學」劉克襄、廖玉蕙,「原創歌曲鈴聲」侯志堅,由名家傳授秘笈課程!

鼓勵創作  M+合作送好禮
免費通訊軟體是手機族今年最夯的APP,為了鼓勵投稿者踴躍創作,台灣大哥大基金會首度與M+合作,運用M+獨步全台的贈禮平台(好禮+),這也是徵件比賽的創舉,從5月起,將不定期公佈不同贈禮項目,獎勵隨時創作、即時投稿,例如母親節蛋糕、Haggen-Dazs冰淇淋、摩斯漢堡、冰咖啡…等等。(詳情注意myfone行動創作獎活動網站,及下載M+並加入「M+ myfone行動創作獎」好友)。

總獎金近2百萬 7/11截止日 誠徵高手精彩過招
另外,這次myfone行創獎的總獎金將近200萬元,並從即日起至7月11日止,歡迎各路人馬勇於報名投件,每一參賽者(團體)投稿件數不限,但必須先進入活動網站(www.myfone.org.tw),註冊成為會員,微電影組首獎頒發30萬元及獎座,簡訊文學組首獎7 萬元獎金及獎座、原創歌曲鈴聲組首獎20萬元及獎座。(附件) 




第七屆myfone行動創作獎
微電影組


一、 活動精神
以影像紀錄生活,闡述觀點,已隨著產製門檻降低,日益普及。延續〈myfone行動創作獎〉鼓勵原創的活動精神,設「微電影組」,邀請全民以科技留下時代滋味。

二、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媒體主辦:中時媒體集團  中國時報
    協辦單位:誠品書店

三、 參加對象
    凡熱衷影像創作,並持有中華民國(台灣)行動電話門號之民眾,皆可參加。

四、 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7月11日晚上23:59止(依主辦單位徵件系統收到報名記錄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投稿擁塞,請及早投稿。)

五、 創作主題:改變

六、 作品規格及著作權
影片長度:30至300秒(含片頭),適合在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觀賞。影片片頭僅能出現作品名稱,片頭片尾請勿出現任何工作人員表。
拍攝手法:拍攝方式(影片、動畫均可)及器材不拘。
影片格式:像素至少720(W)×480(H)的avi / mov / mpg 格式,作品若入圍決賽,參賽者(團體)須提供主辦單位原始檔作品光碟數份,屆時將有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作品著作權:
1.  音樂、影像及文字等: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
音樂可參考創用CC授權網站(僅供參考)
蒐集免費音樂的Soundclick.com 最新的音樂Feemusicarchive.org
2. 若使用受著作權規範的音樂素材,參賽者須備妥作品音樂版權授權書,通知入圍後需與影片光碟一併提供主辦單位。
3. 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4. 著作權約定:
(1)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於活動網頁上。
(2)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轉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主辦單位得利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3)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
(4)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七、 參賽須知及流程
每一參賽者(團體)投稿件數不限。
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參賽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
        (一)參賽者須進入活動網站( www.myfone.org.tw ),註冊成為會員。
(二)影片完成後上傳至YouTube(並保留像素至少720×480像素的檔案),並請在影片資訊設定非公開,以網址為報名依據,須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頒獎公告為止。
若為團體創作,以導演之資料,註冊登入網站會員即可。
若參賽者(團體)製作團隊(不含演員)皆為學生,請上傳學籍證明。證明可為蓋有該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書。因敘獎保留學生得獎名額若干,若證明文件資料不完備,將視為以一般身分參賽。
曾於第3、4、5、6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者,毋須再加入會員。但第1、2屆之舊會員如未曾於第3、4、5、6屆加入,因系統變更,仍請重新註冊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所有註冊應為參加者自發性行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直接取消得獎者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如得獎者之聯絡資料有誤,造成主辦單位無法聯絡到得獎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八、 評審作業
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將聘請國內影像工作者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九、 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創意表現、故事完整、導演執行(分鏡、畫面美感、演員表現)、製作技術(攝影、剪輯、燈光)

十、 獎勵名額與方式
獎勵名額如下:(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一)首獎1件,頒發獎金NT$3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二)二獎2件,頒發獎金NT$1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三)三獎3件,頒發獎金NT$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四)佳作10件,每件頒發獎金NT$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五)人氣獎若干件(將另於活動網站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每件可獲精美禮品乙份    
及獎狀乙紙。
十一、 得獎公佈
預定於2013年9月份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舉行頒獎典禮並於活動網站上公布結果,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十二、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七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資料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包括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獲獎,經查證屬實,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有任何抄襲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內容如有觸法(例如: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得獎人同意自公佈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宣傳及使用,亦即主辦單位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
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CD、DVD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為任何請求/主張。
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書面同意。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期間,請自留檔案底稿。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修訂,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領獎期間: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上公佈得獎名單,公布後30天內頒發得獎獎項,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兌換截止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逾期領獎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所有獎金獎品如因會員資料填寫錯漏、以致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媒體主辦:中時媒體集團 中國時報
協辦單位:誠品書店


第七屆myfone行動創作獎
簡訊文學組


一、 活動精神:鼓勵社會大眾在擁抱數位科技的浪潮下,透過簡訊文學體,重新體驗、發現語文之美;並以記錄真實或創作想像的方式,描繪行動生活裡所思所感的吉光片羽,豐富行動生活。

二、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媒體主辦:中時媒體集團  中國時報
協辦單位:誠品書店

三、 參加對象:凡持有中華民國(台灣)行動電話門號之民眾,皆可參加。

四、 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7月11日晚上23:59止。(依主辦單位徵件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投稿擁塞,請及早投稿)

五、 徵件主題:分為「情書」及「家書」及「生活筆記」三個主題。每位參賽者總投稿數量不限。

六、 參賽須知及投稿流程: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請依下述說明進行:
    參賽者每次投稿時,須在一則簡訊內(全型中文7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及空白;因手機系統規格之不同,請PHS用戶在45字內完成參賽作品)完整表達對「情書」、「家書」、「生活筆記」主題之原創創作。
STEP1‧投稿
情書組: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投稿內容,傳送到0935-120-120。 
家書組: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投稿內容,傳送到0935-120-130。 
生活筆記組: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投稿內容,傳送到0935-120-140。 
系統收到該則投稿後,會發送確認簡訊至參賽者之門號。該確認簡訊不需另外付費。
    STEP2‧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http://www.myfone.org.tw)成為會員,始視為完成參賽流程。
1. 每位參賽者均須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其中會員資料的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門號相同。 
2. 曾於第3、4、5、6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者,不需再次加入會員。但第1、2屆之舊會員如未曾於第3、4、5、6屆加入,因系統變更,仍請重新註冊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 
3. 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
    ※附註:
1. 完成一則簡訊參賽作品流程後,參賽者方可進行下一則參賽作品流程,但參賽者必須於徵件時間結束前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才視為有效參賽。 
2. 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七、 參賽須知
限以手機簡訊方式並以繁體中文創作參賽。如因使用非規定語言造成無法完成投稿,參賽者需自行負責。
收件期間內,每一門號之參賽作品不限,每日發送之參賽作品數量亦不限。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包括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且尚未在任何一地之實體或數位出版品發表。
本活動為公益性質活動,無論參賽者使用哪一家門號,均可參加。每完成一次簡訊投稿,皆由投稿者所屬的電信業者收取該則簡訊費用,費用按照您原本電信方案計算。 
參賽者收到系統回覆之確認簡訊,係由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免費提供,參賽者不需另外付費
投稿內容若有未完成語句、文句語意不清、未成能辨意之句子,將以資格不符論。故請參賽者投稿完成後,務必登入活動網站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

八、 評審作業
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將聘請國內文壇人士、文字工作者、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九、 評分標準:
     文筆流暢度、創意度、扣題度,並能反應當代意識。


十、 獎勵名額及方式
    「情書」與「家書」與「生活筆記」三項主題,每一項主題各取以下獎勵名額:(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一)首獎1件,頒發獎金NT$7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二)二獎2件,每件獎金NT$3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三)三獎3件,每件獎金NT$1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四)佳作10件,每件獎金NT$3,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五)人氣獎若干件(將另於活動網站之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每件可獲精美禮品乙份 
     及獎狀乙紙。
     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作品將擇期發表於活動網站、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
十一、 得獎公布
預定於2013年9月份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舉行頒獎典禮並於活動網站上公布結果,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十二、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七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資料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包括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各種方式為出版及/或發表。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倘發現參賽作品有不符上述條件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有任何抄襲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內容倘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得獎人同意所有得獎作品自公佈得獎時起,視為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取得該得獎作品之永久且無償之授權,亦即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
得獎作品將於平面或電子媒體發表,如: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但不另支付稿費及/或其他任何費用;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書籍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為任何請求/主張。
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經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書面同意。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期間,請自留檔案底稿。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修訂,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領獎期間: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上公佈得獎名單,公布後30天內頒發得獎獎項,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兌換截止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逾期領獎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所有獎金獎品如因會員資料填寫錯漏、以致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媒體主辦:中時媒體集團 中國時報
協辦單位:誠品書店



第七屆myfone行動創作獎
原創歌曲鈴聲組


一、活動精神
    web2.0開啟全民創作分享的新契機,透過手機及網路平台的友善連結,鼓勵社會大眾發揮創意     
    譜寫原創詞曲,平衡現今以大眾流行市場為主的鈴聲內容,共同豐富數位內容的內涵與品質。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媒體主辦:中時媒體集團  中國時報
    協辦單位:誠品書店
三、參加對象
    凡熱衷以詞曲創作豐富行動生活,並持有中華民國(台灣)行動電話門號之民眾,皆可參加。

四、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7月11日晚上23:59止。(依主辦單位徵件系統收到報名記錄時間為  
 憑,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投稿擁塞,請及早投稿)

五、參賽主題:不限。

六、作品形式
作品長度以30-45秒為限。音樂檔限以MP3、128kbps以上、stereo等格式 / 規格上傳(檔案大小勿超過「5MB」。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包括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且尚未以實體及/或數位方式為出版及/或發表。
參賽作品須同時包含歌詞及曲譜之創作,單以歌詞或曲譜參賽,將不列入評選。歌詞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中文,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參賽作品可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
參賽作品之表演者不限於創作者本人。

七、參賽須知及流程
收件期間內,每一參賽者(團體)投稿件數不限,惟參賽者(團體)須在30-45秒之長度內,以原創之詞曲,完整表達。 
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參賽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
        (一)個人參賽
   1.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www.myfone.org.tw)註冊成為會員。 
   2.參賽者進入活動網站登錄後,將30-45秒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詞曲請同時上傳。
   3.參賽作品上傳之後將無法修改。 
        (二)團體參賽
   1.團體參賽者,以其中一位創作者之資料,註冊登入網站會員即可。 
   2.團體參賽者請於活動網站之鈴聲上傳頁面,依據活動網站範例填寫<聯合創作>欄位(含  
     協同創作者與其所創作之部分)。惟作品上傳送出後,<聯合創作>欄位無法再做修改, 
     請參賽者務必確認後,再上傳送出投稿。 
   3.列於<聯合創作>欄位之參賽者,若欲參賽其他自有鈴聲創作,請另外申請註冊網站會
     員為之。
   4.參賽作品上傳之後將無法修改。
        (三)上述流程完畢後,參賽者方可進行下一則之投稿。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 
         權益之情事發生,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四)曾於第3、4、5、6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者,毋須再加入會員。但第1、2屆之舊會員如未曾於第3、4、5、6屆加入,因系統變更,仍請重新註冊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
        (五)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
         與義務。

八、評審作業
分為初審及決審二階段,將聘請國內音樂工作者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九、評分標準
歌詞創意、歌曲創意、編曲創意、詮釋、演唱技巧

十、獎勵名額與方式
    獎勵名額如下:(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一)首獎1件,頒發獎金NT$2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二)二獎2件,每件獎金NT$35,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三)三獎3件,每件獎金NT$12,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四)佳作10件,每件獎金NT$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五)人氣獎若干件(將另於活動網站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每件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作品將擇期發表於活動網站、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

十一、 得獎公佈
預定於2013年9月份決選評審過程結束後,舉行頒獎典禮並於活動網站上公布結果,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十二、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七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資料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包括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各種方式為出版及/或發表。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倘發現參賽作品有不符上述條件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有任何抄襲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內容倘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得獎人同意所有得獎作品自公佈得獎時起,視為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取得該得獎作品之永久且無償之授權,亦即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CD、DVD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為任何請求/主張。
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書面同意。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期間,請自留檔案底稿。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修訂,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領獎期間: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上公佈得獎名單,公布後30天內頒發得獎獎項,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兌換截止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逾期領獎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所有獎金獎品如因會員資料填寫錯漏、以致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媒體主辦:中時媒體集團 中國時報
協辦單位:誠品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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