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公會 針對壹週刊有關花漾電影投資案採訪
本會秘書長蘇拾忠所撰寫之報導,有以下錯誤,特說明如下:
1.本人從未指出,「文化部共同投資的案子,以兩岸合拍為主流。」
事實上,文化部的共同投資已撥款的4部電影中僅「花漾」為合拍片。
2.本人從未指出,「文化部對台灣文創業者一窩蜂投資合拍片的現象也開始有所檢討,尤其為了避免陷入中國文化統戰的疑慮,文化部正考慮減少電影項目的共同投資。」
事實上,本會始終積極協助文化部從事電影投資,推動台灣電影產業茁壯發展。而文創產業的共同投資已經審核通過9個影視產業的投資個案,也還有3個投資個案審查中。本會認為,台灣影視產業想要進軍國際,仍需大量資金投入,本會將繼續協助文化部輔導、投資台灣影視產業。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 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