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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NTP 電影: 電影院禁帶外食公聽會 不符規定業者 市府仍持續依法處分



【華人世界時報 CWNTP 應瑋漢】
cwnkent88@gmail.com



臺北市政府今日首開電影院禁帶外食公聽會
不符規定業者 市府仍持續依法處分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與法規委員會今(27)日下午共同召開「臺北市電影院執行禁帶外食公聽會」,這也是我國第1次針對電影院禁帶外食舉辦公聽會,包括政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消費者及業者超過40人參加,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均呼籲電影院業者應確實依照定型化契約執行,不要擴張解釋,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觀光傳播局則將於近期對於未符規定的業者,與法規委員會研商後續處理方式。

觀光傳播局表示,自前行政院新聞局於99年2月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布「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雖然規定禁帶外食的原則,但業者與消費者對哪些食物符合「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湯或食用時會發出聲響」向來爭議不斷,觀光傳播局除經常接到民眾申訴,更於今年2月對全市電影院進行調查。觀光傳播局指出,調查後發現部分業者禁帶項目有擴張解釋或明顯超過範圍的情形,如禁帶帶皮水果、茶葉蛋,或自行販售熱狗,卻不同意消費者攜帶美式炸熱狗。觀光傳播局遂自3月起針對不符規定的業者通知限期改善,截至6月底止共有4家業者完成改善,另有5家業者同意取消部分禁帶項目,有5家業者則不同意改善。

觀光傳播局統計,近年來民眾申訴的禁帶外食項目以漢堡比率最高,約佔50%,其次分別為薯條及飲料,各佔18%、12%。其中薯條部分,有業者於會中說明,薯條附加的調味料氣味往往對其他觀眾造成影響,因而業者不同意取消;而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代表則指出,有些業者自行販售的爆米花附送的咖哩調味粉,氣味也十分濃郁。

包括臺北市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及業者代表表示,希望由業者自行決定禁帶項目,同時指出開放消費者攜帶外食,業者無法從中獲利,反而須處理消費者留下的垃圾,並表達電影院也應有權利選擇消費者的訴求。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則認為,業者自行販售的食物也有清潔問題,部分業者禁帶項目過多以致不合理,使處於弱勢的消費者難以對抗,對消費者顯然不公平。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代表表示,業者公布的禁帶外食項目基本構成定型化契約的一部分,因而,業者除須檢視項目有無符合嗆辣、濃郁等範圍外,也須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瑾瑜認為,定型化契約已訂定,業者就應遵守,不要採取對抗方式,至於出席的部分業者質疑定型化契約,建議採協商修法方式突破,才能促進電影院發展,也維護消費者權益。

律師林世華指出,電影院屬於娛樂場所,而看電影本來就是市民長期以來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種文化,如果業者為求規避法律規定,如將「嗆辣、濃郁、高溫熱湯」等無限擴張解釋,看電影就不是好的娛樂,他建議業者可於放映電影前以幻燈片等方式提醒消費者相關規定。

觀光傳播局副局長邱蓬新於會中進一步說明,舉辦公聽會的目的是讓業者、專家學者、消費者及政府機關都能充分表達意見,各方的意見也將納入未來執行業務的參考;針對尚未完成改善的業者,觀光傳播局將於近期與法規委員會研商處理方式,至於各界認為尚有疑義的部分,將先函請文化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釋示。邱蓬新重申,如果業者違規情節明確,市政府仍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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